2018年5月13日,海南省委七屆四次全會審議通過《海南百萬人才行動計劃》,并于晚間召開《海南百萬人才行動計劃(2018-2025年)》新聞發布會,宣布以下重大決定:
1.海南計劃到2020年引進各類人才20萬人,到2025年實現“百萬人才進海南”的目標。
2.所需人才主要是:海南自貿試驗區(港)三大產業類型、十大領域、十二大產業、“五網”基礎設施建設、生態文明建設、鄉村振興、民生等方面所需的各類人才。
3.具有大專以上學歷、中級以上職稱等的全日制人才。,可在海南省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落戶。各類高層次人才、碩士畢業生、“雙頂”高校、留學歸國本科畢業生及相關創新創業人才可在海南城鎮落戶。
4.自??诼鋺?/strong>之日起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的購房待遇。
只要你有“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,中級以上職稱”,當地另一家企業錄用你,你就可以在??诼鋺?/a>。如果有高學歷和職稱,可以選擇“落戶海南任意城鎮”。
第四條:“自落戶之日起,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的購房待遇”。
另一方面,我們再來看海南出臺重大利好(4月13日)后,4月22日公布的嚴房地產調控。其主要條款是:
1、五指山、保亭、瓊中、白沙四個中部生態核心區的市縣,只能向本市縣居民家庭出售房屋。
2.在已實施限購的???、三亞、瓊海,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的,需提供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60個月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。
3.上述地區以外,本省非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的,需提供一名家庭成員在我省累計繳納24個月及以上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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